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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延期原产美国进口正丙醇双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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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06 15:26:28
  • 中国经营网
  •   刚作出初步裁定的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倾销调查,5天后又被做出延期处理。来自中国商务部的消息显示,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延期6个月,调查将继续进行。

      中国商务部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迟双反调查的原因在于“案情复杂”。双反调查发端于2019年6月,由两家中国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约一个月后,商务部决定受理这一申请,并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7月,商务部初裁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存在倾销行为。

      这一调查,涉及到陶氏化学等多家美国知名公司的产品。记者获悉,虽然调查延期6个月,但在此前提出的被调查产品须向中国海关缴纳的保证金,仍将继续缴纳。这些保证金的比例均超过200%,其中陶氏公司的相关进口产品,保证金比例为254.4%。

      调查倾销

      日前,中国商务部发布2020年26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倾销调查做出延期处理,延期时间为6个月,具体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3日。在此之前,商务部于2019年发出2019年32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进口的正丙醇产品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

      正丙醇是一种新型环保溶剂和重要的有机原料,应用领域十分广泛。食品行业是正丙醇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正丙醇直接使用或经酯化成为醋酸正丙酯,大量用于食品包装生产以及作为食品包装的印刷油墨溶剂。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2006 年以前,国内没有工业化生产正丙醇的专用装置,需求几乎完全依赖进口。由于没有国产供应,进口正丙醇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基本维持在每吨25000元的水平。此后,中国企业研发的生产线投入生产,约半年内,进口正丙醇的价格迅速从25000~26000元/吨跌至13000元/吨左右。

      在向商务部递交的有关材料中,中国企业表示,2015至2018年期间,原产于美国的正丙醇(“申请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巨大并呈大幅增长趋势,其完税后的人民币价格始终低于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售价。受申请调查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影响,国内产业面临严重的困境。业内人士称,国内主要生产商之一的企业,一度陷入停产的状态。

      正因如此,有关中方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并获得受理。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对正丙醇进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主要涉及两个美国大型企业,即陶氏化学公司(The Dow Chemical Company)、欧季亚公司(OXEA Corporation)。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得的信息显示,反倾销调查得以立案后,商务部调查了国外生产商陶氏化学公司、欧季亚公司,以及华立(亚洲)发展有限公司、海高(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此外,国内进口商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谦信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泰兴金江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中国的生产企业也参与了调查。

      博弈交锋

      化工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反倾销调查开始后,商务部进行了初裁。初裁中认定,原产于美国的正丙醇进口,存在倾销行为,国内正丙醇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在初裁之前的调查过程中,包括陶氏化学在内的美国公司,对中国企业提出的反倾销调查中的相关指控进行了解释。本报记者掌握的法定材料中的信息显示,美国陶氏公司曾对中国企业的指控进行解释,针对中方公司对美国政府对生产商进行补贴的指控,陶氏化学上游产业或美国化工行业本身不存在美国政府的此类微观管理,同时认为中国企业没有履行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同为生产商的欧季亚公司则表示,调查机关曾在2017年针对美国的苯乙烯反倾销案裁决中,拒绝过类似的中方企业提出的申请,同时,中国企业提交的申请书的主张不符合中国政府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中对非市场状况调查的特定立场。

      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针对这一调查所涉及的材料、素材等,中国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框架、法规等向美国方面进行告知,美国政府方面也对这一调查发表了意见。而这一程序,亦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则与程序作出的。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反倾销调查发起后,将向相关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开列相关调查问题,由利害关系方予以答复。但是,了解此案的人士表示,在调查问卷中,美国相关利害关系方,在答卷中对调查问卷的部分问题未予回答或仅提供了网站链接,而未能按照问卷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答卷内容。

      例如,欧季亚公司在答卷中未提供美国政府向美国化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具体情况,同时主张美国的化学品市场拥有丰富且相对廉价的石油和天然气供应,这使得其下游产业保持着竞争优势。在调查答卷中提及美国化学委员会有关报告等,但仅提供网站链接,未附证明文件。

      维持保证金

      记者了解到,在初裁结果中,对美国企业出口到中国的正丙醇产品,中方将要求其必须向海关缴纳保证金。根据初裁结果,陶氏化学公司须向中国海关缴纳254.4%的保证金,另一重要生产企业欧季亚公司,将缴纳267.4%的保证金,其他美国企业,也须向中国海关缴纳267.4%的保证金。

      根据有关规定,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而了解相关规则和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上述保证金比例,是根据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倾销程度的测算结果做出的。

      不过,日前商务部发出公告称,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倾销调查做出延期处理,延期时间为6个月。在向本报记者解释延期处理的原因时,商务部有关部门表示,由于案件情况复杂,本次双反调查期限届满前,为最终结束。因此,商务部决定,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期限均延长6个月。

      商务部有关部门还表示:“在调查期限届满前依法发布延期公告系通常做法,关于延期公告的发布时间并无特殊考虑。”

      那么,在延期调查期间,初裁中规定的须向海关缴纳的保证金何去何从,商务部有关部门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查期延长后,不妨碍初裁结果的实施,即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正丙醇时,仍需按照25号公告的要求,向中国海关缴纳保证金。

      这也就意味着陶氏化学的254.4%、欧季亚的267.4%,以及其他美国企业的267.4%的保证金,仍然必须缴纳。

      这也意味着,法治化的双反调查将成为常态。就在商务部作出对正丙醇的反倾销调查延期6个月的决定之后10余天,商务部又发起了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进行反倾销调查,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当中。
  • 文章关键词: 正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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